刘先生来信咨询:我的一位朋友向我贷款10万元,月息1分,已到期,他偿还了贷款的一部分后,重新签了一张欠条,现在余款偿还时间都过了半年多了,直到现在他还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偿还时间,现在我该怎么办? 金城律师事务所叶律师认为,如果有可能,就尽量与你的朋友协商,如果双方之间没有办法沟通,可通过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根据你信中介绍的情况,你朋友欠的那部分款项已到期半年了,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应当在两年之内到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合法债权,如果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法院就不能支持你的诉讼主张了。另外,你信中提及你借款给朋友的利息是月息1分,明显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标准,因此,法律只保护你的本金和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利息,超出法律规定的部分是不能受到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超出部分的利息你无权通过法律得到,法院不保护这部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