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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三包”将引入问责制
城管部门着手起草细则这一实行20年的城市管理模式会更加规范

作者:记者邵其珍 稿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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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早在20年前,我市就提出了“门前三包”,即沿街经营户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这项城市市容群众化管理长效机制一经提出,就被业界冠以“兰州模式”,席卷大半个中国。经过多年发展,我市的“门前三包”制度不断创新一度扮靓了城市的容颜。与此同时,沿街商户数量大、监管难等问题也日渐凸显。如何将“门前三包”引向长效,为我市城市建设出力呢?一项新的举措正在酝酿中。

    喜忧参半看“门前三包”1998年,市政府就出台了《兰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凡在本市城区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均应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对其责任地承担“门前三包”责任,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政策一公布,全区上下连动,环境卫生立马改观。”耿菊香说。1998年至2000年,耿菊香在贡元巷任居委会主任。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每周一都要上街检查路面,给沿街商户安排宣传“门前三包”政策。“此后的‘五城联创’等荣誉称号,都与商户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分不开。”耿菊花高兴地说。

    “但是,‘门前三包’成‘空头支票’的现象也经常发生。”市政协委员周迎平说。在西关十字和部分地下通道,占道经营、乱泼污水、乱倒垃圾的情况经常发生。

    “门前三包”难实施事出有因

    “即便是一剂良药,也要带来一定的副作用。”兰州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副局长李永忠如是说。由于管理面积大、商户认识不足等原因,“门前三包”的落实情况依旧不容乐观。就目前来说,90%的沿街商户与辖区主管部门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可是不履行义务的商户大有人在。虽然,1998年市政府出台的《兰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规定,对拒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单位和经营户,经批评教育无效的,给予罚款1000元。但《办法》缺乏操作细则,20年来因为“门前三包”不落实而受处罚的商户几乎没有。此外,许多商户认为,商户作为纳税人,已经通过税收的形式向国家缴纳了管理费,若再要承担“门前三包”的义务,在法律上缺乏依据。

    问责制破除“空头支票”尴尬

    在最近的兰州市环卫体制改革当中,“门前三包”又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被提出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继德召集四城区领导、环卫部门,在召开全市环卫体制改革研究会上提出,由市执法、卫生、工商等部门协调、制订出管理办法,经营场所如果“门前三包”3次不达标,吊销营业执照,并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不到位,将予以关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执行“门前三包”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开通报批评。李永忠向记者透露,城管部门正在着手起草《兰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门前三包”责任。    而本次的主要变化是明确管理职责。届时,城管、卫生、环保、园林绿化也将承担起“门前三包”的职责。

    可以看出,我市的“门前三包”政策实施了20多年后,出现了质的变化,即从单纯地强调沿街商户的责任逐步向问责管理方式转变。带着这些新的变革,“门前三包”也将发挥更大的作用,这种城市市容群众化管理长效机制也将走出更宽阔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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