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9日,省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在市国税局检查验收该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和城关区国税局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工作。在听取了两家单位负责人的汇报之后,省市文明办的负责人作了详尽的点评,并对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了建议。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在创建工作汇报中介绍了国税局的基本情况,以及在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活动中的具体措施。
检查验收组成员之一,市文明办、创建办主任张永平在听取汇报之后表示,市国税系统在争创工作中以扎实、全面、生动、有效的方式,沉淀下了很好的工作基础,已经具备了争创的条件。
省文明办协调处处长董平同样肯定了市国税局以及城关区国税局的创建工作,对今后的创建工作,他提了两点建议:一是要总结,没有总结就不能提高,总结不到位就没有办法衔接,更谈不上传承;二是要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是一个目标,但更重要的是创建的过程,这个过程对今后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
通过市文明办领导的认真审核,省市文明办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国税局和城关区国税局符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条件,下一步将按照程序上报两家单位创建工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