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城市出租车每车每月补贴燃油费153.714元。
6月30日,我市举行城市出租汽车油价补贴发放仪式,全市26家出租客运企业领取了2008年燃油补助901.8093万元。各出租客运企业被要求当天就将补贴落实到每辆出租汽车驾驶员手中。
6月20日,国家调整成品油价格后,立即着手安排对出租汽车行业发放油价补贴,以有效缓解涨价对该行业造成的负担。省市政府对此也高度重视,明确要求油价补贴6月底前落实到位。根据测算,这次油价调整后,兰州市出租汽车的具体补贴标准是每车、每月153.714元,涉及我市26家出租客运企业4889辆出租车。为确保发放工作尽快、有序、无误地完成,市交通局专门成立兰州市交通补贴发放督察组,加大监督力度,对出租客运企业中不按时发放的,予以督促;截留、挪用、挤占的,除曝光外还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公布举报电话8463876,接受广大出租车驾驶员和社会群众的监督。据悉,发放仪式当晚,不少出租客运企业组织人手入户给驾驶员送去了补贴。兰州交通出租公司的负责人表示,燃油补贴的及时发放为所有出租车驾驶员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大众增添了动力。
相关新闻
三部委要求各地缓解油价上调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严禁借油价上涨搭车涨价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30日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27日要求各级价格、财政、交通主管部门采取综合配套措施,缓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严格控制油价调整的连锁反应。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在通知中强调,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相应增加了公路、水路客货运输成本,各地要坚决落实补贴政策,确保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出租车运价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者变相提高运价。
三部委指出,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公路客运(不含农村道路客运),可通过建立和完善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在充分考虑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统筹兼顾消费者和经营者利益的前提下,合理疏导运价矛盾。企业要通过改善管理、降低成本等措施消化成本增支,严禁超过油价上调成本增支幅度搭车涨价。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路货运、水路客货运输等交通运输价格,也要加强监测监管,及时制止经营者超成本增支幅度搭车涨价。
三部委要求各地继续加大清理整顿涉及交通运输行业收费的工作力度,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通运输经营者给予减免收费优惠政策,努力降低运输成本,减轻经营者负担。
三部委在通知中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蔬菜、生猪等鲜活农产品车辆的“绿色通道”政策,对向地震灾区运送抗震救灾物资的车辆实行免缴过路过桥费优惠政策。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定期定线运行的客运班线车辆通行费推广实行月票或年票制,实行大客户优惠。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成品油经营企业与专业运输企业签订长期供销协议,优先保障对公路、水路客货运输车辆、船舶的成品油供应。
三部委指出各地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管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对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努力保持交通运输市场稳定。
三部委还要求各地加强市场监测,加强对交通运输价格、涉及相关交通运输行业各项收费以及成品油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