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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抗震救灾社会捐助
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发出号召市民政局设立捐款专门账户

作者:记者李永武 稿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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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5月14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抗震救灾社会捐助活动的紧急通知》,号召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开展抗震救灾社会捐助活动,捐助活动从5月14日开始,6月30日结束。

    《紧急通知》规定,捐助活动开展的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类经济主体)、驻兰部队、社会团体、学校、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和居民。捐助以现金为主,坚持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不下指标,不搞摊派,多捐不限。

    《紧急通知》要求,本次捐助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属单位和部门捐助现金一律上缴市民政局。市民政局设立捐款专门账户(开户银行:建行城关支行营业部,户名:兰州市民政局计划财务处,账号:62001360001051500763)。捐助资金由市民政局提出使用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统一送往地震灾区。捐助物品清洗、整理、包装后交就近的街道和社区捐助接收站(点)。

    《紧急通知》要求,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地震灾区募捐的宣传报道,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捐助活动的积极性,同时要对募捐活动的进展情况、募捐资金使用情况及募捐账号及时公开报道,接受群众监督。要切实发挥经常性社会捐助网络的作用,全面启动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中心、站、点,为群众捐助提供方便。各县区对辖区内各接收站(点)接收的捐助物品进行归集整理、集中消毒、归类包装。做好对口甘南州地震灾区的援助工作。要加强救灾捐助物资的管理使用,接收捐助救灾物资一律出具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并登记造册、专账管理。要按照接收来源、接收数量、救助对象公开的公示制度要求,将捐助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接受群众监督。

    本报将从今日起,每天向市民公布捐款专门账户接受捐助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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