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兰州 | 社会 | 国内 | 国际 | 财经 | 文体 | 专题 | 周边 | 图库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兰州日报>>R6
我市年内整治千家餐馆
面积不足10平米不能经营餐饮业

作者:记者韩红新 稿件来源:
页面功能  【字体:  】【关闭
 
    本报讯  年内,我市将完成近郊四区1000家餐饮店的综合整治,整治重点为油烟、污水、噪声污染。面积不足10平米不能经营餐饮业。集中整治阶段为5月16日———6月底。通过整治,将切实解决餐饮业污染扰民问题。

    据了解,此次治理以城区主次干道两侧餐饮业油烟、污水、噪声污染为重点,切实解决乱泼乱倒污水、乱堆乱放杂物、店外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年内完成近郊四区餐饮业综合整治1000家,其中:城关区400家、七里河区300家、西固区200家、安宁区100家。

    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关区天水路、东岗路、庆阳路、中山路、永昌路、静宁路、金昌路、白银路、皋兰路、农民巷。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重点街区进行治理。

    此次整治共分五个步骤:5月15日前,四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根据《兰州市综合整治城区餐饮业环境污染实施方案》,完成辖区餐饮业调查摸底,确定具体整治任务;5月16日———6月底,由区政府负责,逐户签订整治目标责任书,对沿街餐馆污水乱泼乱倒、垃圾乱堆乱放等进行重点整治;7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以上整治工作进行验收;8月—9月,由区政府组织,对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自查自验,发现问题,查找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10月,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区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互联博录
免责声明:
兰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或在兰州日报、兰州晚报栏目下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社和兰州新闻网所有。已经与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并且不在兰州日报、兰州晚报栏目下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兰州新闻网联系。
 
站内查询
要闻回顾
·加强战略互信 深化互利合作
·开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新局面
·今年开建三座污水处理厂
·明日开启访日暖春之旅
·手足口病被列入法定传染病
·倒计时100天奥运气息扑面来
新闻专题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
·2008年兰州“两会”专题报道
·2008年3•15专题报道
·2008迎战暴风雪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