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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下旬起我市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不能保证安全立即停产停业

作者:记者魏莉 稿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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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4月10日,兰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兰州市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从4月下旬起,在全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排查重点放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民爆器材、油(气)长输管线、机械等工矿商贸企业的监督检查上。

    按照《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民爆器材、油(气)长输管线、机械等工矿商贸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治理方案、资金,通过整改消除隐患。

    对于已经查明尚未整改的隐患,要督促企业制订整改计划,加快进度彻底消除隐患。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登记建档,落实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进度和整改期限,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和消除。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由于条件所限,一时难以立即整改消除的重大隐患,要明确时限,到期必须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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