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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加班应得三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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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实施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明确了清明节“法定节假日”的性质。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4日发出提醒: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在4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并且不能以调休等方式代替;如果在此后两天安排加班,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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