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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20日起开始申请
低收入家庭请准备好申报材料

作者:记者王纯朴 稿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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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根据市政府决定,自今年1月起,兰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低收入标准为人均月收入400元以下)。今年廉租住房申请从本月20日正式开始。

    此次申报虽然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了低收入家庭,但为了让真正的低收入家庭居有其屋,主管部门规定了详细的申报条件。首先,申报者必须是民政部门确认的低收入家庭;其次,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含8平方米);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最后,申请家庭成员为非农业常住户口(三县一区最低收入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仍按三县一区的规定执行)。

    此次申请的时间为期一个月(3月20日至4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低收入家庭将申报材料交于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材料包括:《兰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规定》中所要求提供的材料(三县一区执行本县、区的具体规定):带有职工单位公章,内含职工名册的上年度全年工资发放表及单位对职工的收入情况证明;无单位的为所在街道的证明材料;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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