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兰州 | 社会 | 国内 | 国际 | 财经 | 文体 | 专题 | 周边 | 图库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兰州日报>>R2
围绕兰州发展履行神圣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今年工作思路

作者:记者盛小荣 稿件来源:
页面功能  【字体:  】【关闭
 
  本报讯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权,为兰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2月2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哈全玉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年的工作思路。

  审议44个议题

    去年,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举行了7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了44个议题,作出了12项决议和决定,任免了72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召开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我市出席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77名代表,全面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促进了兰州经济社会发展。

    在立法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五年立法规划和2007年立法计划,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了《兰州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审议了《兰州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草案)》,废止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暂行办法》,对制定《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兰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等5项法规进行了立法前期调研。在依法监督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关系民生的重点问题,有计划地检查了《人民防空法》、《人民警察法》和《甘肃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兰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办法》、《兰州市殡葬管理办法》、《兰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对新农村示范点建设、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人畜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围绕“文化兰州”建设,重点对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重点工程建设、旅游业发展、振兴装备制造业、城市园林绿化、“城中村”改造、禁毒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

    注重社会领域立法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使人大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贯彻落实立法法,在继续做好经济立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领域的立法,做好《兰州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草案)》的二审和报批工作,审议《兰州市无公害蔬菜发展管理办法(草案)》。对《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兰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兰州市文物保护办法》、《兰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修正)》进行立法调研。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落实好向社会征求立法建议的制度、立法顾问制度和立法联系点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增强监督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将全面贯彻监督法,研究制定《兰州市人大常委会贯彻〈监督法〉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重点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小企业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产品质量法、检察官法、体育法和《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听取和审议政府的有关报告,审议批准2007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08年市本级财政支出调整安排意见的报告,切实加强对计划和预算工作的监督。重点围绕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文教卫生等方面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和审议,对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认真进行任职资格审查,依法做好任免工作,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

  密切联系代表

    保障代表履职,是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坚持和落实常委会领导定期接待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对口联系代表制度,认真听取代表对全市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坚持政情通报制度,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提供信息资料,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和工作评议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互联博录
免责声明:
兰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或在兰州日报、兰州晚报栏目下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社和兰州新闻网所有。已经与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并且不在兰州日报、兰州晚报栏目下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兰州新闻网联系。
 
站内查询
要闻回顾
·增招让224名学子“挤”进重点大学
·兰州日报社学习贯彻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
·高校第二批次录取工作明日开始
·以优异成绩迎接十七大胜利召开
·昨起百辆早餐车亮相街头
·8部门严打破坏“三电”行为
新闻专题
·兰州"两会"专题报道
·2008迎战暴风雪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
·“兰州精神”表述用语征集
·创建文明城市,我们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