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因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和电视剧《乔家大院》而闻名全国的山西省祁县乔家大院里,大红灯笼依旧高挂,但气氛不同往年:一场当地政府转让近两年门票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乔家大院经营权风波,正从这里波及开来。 祁县县政府1月9日提供的说明材料中称,乔家大院由于“历史欠账等原因,仍入不敷出”。
乔家大院的职工代表则向记者揭穿“老底”: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并不是由于乔家大院本身入不敷出,而是以前一些开发项目形成了“历史欠账”。
职工们告诉记者,五年前,祁县政府时任主管旅游的胡副县长来到乔家大院,向职工宣布乔家大院民俗博物馆改制,和渠家大院、九沟风景区一起并入祁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祁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当时主管旅游的副县长出任法人代表,祁县旅游局一套班子两个牌子设立的,性质是企业。
同年,文物保护法刚刚出台,明确规定文保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宣布当天,得知消息的山西省文物局抵达祁县,制止了这次改制。
2002年的改制事件,是祁县政府对乔家大院开发的一个节点。
此前,祁县政府关于乔家大院的旅游开发,多是政府指导,乔家大院民俗博物馆直接负责。
据博物馆馆志,2000年前后,乔家大院民俗博物馆投资近2000万元,分别修建长370米、宽16米的水泥硬化主干道一条、三星级宾馆一座以及9000平方米的水泥停车场一处。
2002年,旅游业成为祁县第三产业的龙头,乔家大院民俗博物馆在祁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着手编制乔家大院旅游区规划。
2002年后的五年里,乔家大院相关旅游开发计划处于停滞。直到2007年6月,祁县政府再次操作乔家大院景区开发。2007年7月9日,工程正式开工,这个以“德兴堂”恢复工程为前期工程的项目,被当地电视台称为“我县旅游产业发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
“县里搞乔家大院景区建设,并没有让我们职工参与,我们都是在工程动工以后才知道的。”乔家大院一副馆长说。“乔家大院叫县政府卖了!我们的国宝竟成了拍卖品!”当地老百姓向记者道出了这样的感慨。
记者了解到,目前,山西省和晋中市文物局联合调查组已作出认定:这是一起严重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的行为。
乔家大院民俗博物馆不能作为企业被改制,谁也没权对国宝作出这样的裁定。祁县政府和上海、重庆两家公司单方签订的意向书完全不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也是违法的,调查组成员这样补充道。
目前,该县已暂停运作此事。山西文物局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省政府,正在等待批示。综合新华社、法制日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