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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高校:租房禁令难以写入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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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据新民晚报报道,今年7月以来,教育部连续就在校大学生的管理问题下发通知。一则通知称:从现在起,高校须建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对于已婚学生合法的生育,学校不得以其生育为由予以退学。另一则通知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2007级新生及以后的新生要保证按班级住宿。就教育部的两则通知,记者走访了复旦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贸学院等多所高校,这些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均表示,今年的这两则新规定很难纳入校规。

    松江大学园区某高校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认为,如果同时写入校规,显得矛盾,难道学生结婚、生育了,还能和其他同学住同一宿舍吗?这位负责人同时说,校规对于在校大学生结婚、生育的问题,是回避的,不说允许,只是说不再处罚,这样操作是为了表明学校的态度,并不鼓励学生早早地结婚生育,读书期间还要以学业为重。

    西南片某重点高校的学生处处长刘老师表示,教育部的通知不能光从字面理解,还要考虑其背景和出发点。比如,禁止学生校外居住,主要是为了同学们的安全,同时防止不同经济状况的学生待遇不同的现象;又如,关于在校学生的生育问题,主要是考虑到年龄较大的研究生。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就不能以校规形式作硬性的规定。刘老师说,学校今后遇到类似问题,总体的原则是,以“人性化”角度出发,尽可能帮助解决学生的困难,既要做到为学生服务,也不违背高校教书育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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