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2日,记者从省招办了解到,2007年我省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录取参照分数线,文科为430分,理科为430分。高职理科为365分,文科为370分。三职生为350分。省外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按招生计划录取,省内高校按10%放大比例预录。
省招委会第二次全委会确定,省外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按招生计划录取,省内高校按10%放大比例预录。为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省内学校招生计划在录取中实行总量控制,录取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只处理遗留问题。省内高校投放到外省且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未经省教育厅审批,不得参加我省的录取。为便于省内独立学院、专科(高职)院校落实生源,新生入校报到后,学校对未报到新生按时到省招办办理清退手续,然后省招办再根据招生院校实际报到新生打印《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独立学院、专科(高职)院校新生入学报到日期统一规定为8月28日至31日。为有序地清退未报到考生的电子档案,便于电子注册,招生院校要提前做好本校新生录取分专业计划调整等工作。省内独立学院本科及专科(高职),清库于9月12日至14日进行。各招生院校要按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在省招办的统一组织下有序开展录取工作,严禁学校无计划招生、乱招生和不按规定程序招生的现象发生,坚持招生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