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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旅游执法监察车投入使用

作者:记者邹积瑛 稿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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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6月12日,省旅游局在甘肃旅游大厦门前举行了甘肃旅游执法监察车发车仪式。省上有关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嘉峪关市、平凉市政府分管领导、旅游局局长,平凉崆峒山景区负责人、部分在兰旅游企业代表,省旅游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发车仪式。

    为加强各地旅游执法监察力度,推动旅游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利益,近日,国家旅游局为各省(市、区)旅游局(委)、首批晋升为国家5A旅游景区的全国66家景区所在地级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配备了旅游执法监察工作用车共计105辆。我省晋升为首批国家5A旅游景区的是嘉峪关关城文物景区和平凉崆峒山风景名胜区。此次国家旅游局为甘肃省配发的旅游执法监察工作用车共有3辆。

    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嘉峪关、平凉两市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省旅游局根据2006年3月国家旅游局下发的《关于开展5A级旅游景区创建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全省开展5A级旅游景区创建试点工作的方案,组织指导4A级旅游景区积极开展创建工作。通过景区申报、所属市州旅游局推荐、省旅游局初审、国有旅游局筛选,确定嘉峪关关城文物景区、平凉崆峒山风景名胜区为创建5A级旅游景区试点单位。2006年12月,两个景区顺利通过了国家旅游局组织的考核验收,于2007年5月8日被批准为国家首批5A级旅游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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