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2007年5月1日起,我国旅客携带液态物品乘机将受到严格限制,这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为确保航空安全参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采取的最新措施。兰州中川机场将严格执行中国民航总局的新规定,5月1日起,从兰州中川机场乘坐飞机的旅客,随身携液体仅限1升。 从5月1日起,中川机场将执行境内航班液体携带规定。据民航总局公告: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的液态物品(不含酒类),超出部分必须交运。液态物品须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根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携带。乘坐境内班机不得随身携带酒类物品,但可作为托运行李交运,同时酒类物品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据机场安检工作人员介绍,5月1日起,对乘客所带液体的限量检查,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安检复杂性,安检员将对乘客携带的如矿泉水、绿茶等液态饮料及洗面奶、洗发液等化妆品和酱油、食用油、醋等生活用液态物品利用各种检查办法,确认液体性质后,方可放行。对因特殊原因携带的液态物品,如患病旅客携带的液态药品、带有婴儿的旅客携带的乳制品须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上机。
据机场工作人员介绍,措施实施后,航空公司、机场、机上及候机楼将确保饮用水的供应。不会给旅客带来不便。因此,乘客尽量不带或按标准少带饮用水及液体物品,一方面可以缩短安检时间,同时避免安检时间过长延误登机,给旅客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