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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全覆盖
我市这项工作不但在全省独占鳌头,在全国也是名列前茅

作者:记者李永武 稿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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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三个“应保尽保”。4.2万农村贫困户纳入低保,2006年发放城市低保金1.4亿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最高达到3800元。

    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着力解决“看病难”问题。2006年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3532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23.5万元。2007年将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市130多万农村人口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健全城乡教育救助体系,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2006年“两免一补”惠及全市23万城乡学生,减免、优惠和资助资金额7000.9万元。

    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实际困难,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制定了《兰州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全市已为特困对象和急需救助的家庭提供廉租住房48套。

    广泛开展社会捐助,积极搞好慈善救助。2006年全市共捐助慈善基金298万元,用于大病救助、救灾、扶贫、助学和社会福利事业的设施改造。

    近几年来,我市建立实施了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制度,全面推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解决好城乡群众实际困难的决定》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基本建立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制度框架,一张严密细致的社会救助网络已初步织就。正如一位民政干部自豪地说:“兰州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但在全省独占鳌头,在全国也是名列前茅。”

    冬寒料峭,滴水成冰。但当记者看到以上那一组组真实的数据时,内心却感到无比温暖。在我们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全面覆盖,已奏响了和谐乐章中的最强音,和谐兰州,是目标更是现实。

    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问题,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以切实保障所有困难群众和不同救助对象应救尽救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城乡发展,完善救助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初步建立起了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城市低保标准将再提10%

    杨宝成是一个普通的下岗职工,他和妻子因企业倒闭而双双失业,家中还要供一个孩子上大学。挣扎在贫困线上的他,完全靠政府发放的救助保障金维持生活。为照顾他的生活,城关区民政局按政策把他纳入分类施保的范围。社区还给他的妻子联系了工作,每月有250元的收入,区民政局和社区帮他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他眼含热泪对记者说:“如果没有政府救助,这日子真不知咋过,是政府帮我渡过了难关。”

    杨宝成是我市建立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体系、实现三个“应保尽保”(城市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应保尽保)过程中的受益者之一。像他这样的例子,几乎在我市的每个社区都有。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2006年10月,全市建立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年人均收入低于675元的4.2万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年人均补助36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最低为每人每年1200元,最高的已达到3800元,全市近3000名农村五保对象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全市发放农村低保金152万元,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54万元。继2006年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五区提标到209元,三县提标到157元后,2007年兰州市城市低保标准将再次提高10%,五区达到230元,三县达到173元。

    2006年,兰州12.4万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平均补差92元,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1.4亿元,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的保障,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低收入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大学生、待安置退伍士兵等也都被及时纳入了低保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

    城市低保人员看病不再难

    “看病难”、“看大病更难”,一直以来成为城乡困难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而这个难题也在我市全面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后迎刃而解。2006年7月,家住城关区酒泉路街道的低保户杨昌萍,身患罕见重病住院治疗,区民政局工作人员闻讯后及时将8000元医疗救助金送到医院。此事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宝生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广大市民纷纷捐款,短短一个星期的时间,就收到捐款15万多元,经过医院的及时治疗,杨昌萍得救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城市医疗救助对象中,有年过的花甲老人,也有正值豆蔻的少年,他们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医疗救助款对他们来说真是“雪中送炭”。城关区接受医疗救助的周兰琴说:“感谢政府关心我们弱势群体,让我们能够和其他人一样正常生活。”

    据了解,为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我市于2006年在三县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去年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3532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23.5万元,其中资助农村特困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1452人次,资助金额27.84万元,实施城乡大病救助2077人次,救助金额295万元。

    今年我市将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全市130多万农村人口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制度,使12.5万城市低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政府筹集300万元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全面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17万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加快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和救助体系建设,按照市、县区两级医院编制床位10%的比例,设置济困病房,着力做好城乡患重大疾病的低保对象的医疗救助工作,建立起城乡协调一致、保障层次分明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

    “两免一补”惠及全市23万城乡学生

    “低保标准连续三年增加到了现在的209元,‘两免一补’为上初中的儿子每学期减免了200元的学杂费,去年,政府又对集中供暖的城市低保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实行一次性优惠补贴。”谈起我市城市社会救助体系的逐步完善,兰飞厂社区下岗职工喻万里体会颇深。他说:“政府对我们这些贫困家庭如此关心,我有信心将孩子培养成为一个优秀的人,使他能为社会作出贡献。”

    2004年以来,我市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活费补助最低标准239元/每生每人,并逐年提高。2006年开始,对享受城市低保家庭、残疾人贫困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上学的学生,以及特殊教育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对在兰州市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注册的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减免学杂费1000元。全市每年拿出100万元,对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城乡贫困家庭子女,给予一次性资助。2006年“两免一补”惠及全市23万城乡学生,减免、优惠和资助金额7000.9万元,其中市县区财政筹集资金908万元。

    48户特困家庭住进廉租房

    2005年,我市对城市低保家庭住房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制定了《兰州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对低保对象中的住房困难户,采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提供廉租住房、租金核减等办法实施救助。目前,全市已为特困对象和急需救助的家庭提供廉租住房48套。龚如松就是我市第一批住进廉租房的幸运儿,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前住的是借来的房子,条件特别简陋,冬天烧炉子,夏天还漏雨,那时就盼望着能有自己的房子,可是自己一家三代5口人收入十分有限,买商品房肯定负担不起。现在能顺利地住进这么好的楼房,都要感谢政府,住进了新楼房,这是一辈子都梦寐以求的事情啊!

    和龚如松一样,许多低保户都在华夏园小区开始了他们的美好生活。据悉,我市还将不断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力争在2009年前,解决好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问题,从2010年开始,着手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在为住房困难户解决住房问题的同时,2006年,政府又对集中供暖的城市低保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实行一次性优惠补贴,共投入补贴取暖费40余万元。今后,政府将通过设立取暖费保障基金,采取优惠补贴、定量发放取暖费等形式,将取暖费救助范围从集中供暖的低保家庭扩大到所有的低保家庭,切实提高保障水平。2000多户特困家庭获长期帮扶

    全市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干部职工采取定向结对、因户施助等形式,广泛开展结对助困活动,各级领导带头与城市各类困难群众建立了“一帮一”帮扶制度,长期帮扶2000多户特困家庭。广泛开展“慈善一日捐”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动员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捐助一日工资,机关捐助一日办公经费,企业捐赠1%的年利润,家庭捐助一日生活费,中小学生捐助一日零花钱。2006年全市共捐助慈善基金298万元,用于大病救助、救灾、扶贫、助学和社会福利事业的设施改造。全年共接收捐助衣物7.37万件,全部用于帮助灾区和对口支援地区受灾群众安全过冬。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累计向城乡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10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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