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1日上午,省长助理、市长张津梁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兰州市贯彻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实施意见》、《兰州市住房建设十一五规划》,同意于2007年举办新亚欧大陆桥区域经济合作国际研讨会、新丝绸之路市长论坛暨兰州经贸投资论坛。
依据《兰州市住房建设“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我市市内近郊四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新增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60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500套共计2.5万平方米。
已解决10.2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
据了解,目前市内近郊四区共有住房总建筑面积4763万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6平方米,52%的家庭拥有5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5.63%的家庭拥有120平米以上的住房,32%的家庭拥有自有产权的住房。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共建设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817万平方米,解决10.2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2003年首批建设廉租房136套,启动了最低收入家庭保障制度。至今年11月11日,廉租住房覆盖面将扩大至人均住房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双困户”。
2010年我市人均建筑面积
新增4平方米
此次规划范围为我市近郊四区,即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规划期限为2006年到2010年,预测规划期内我市住房总需求为1350万平方米。五年共需住房建设用地8100亩。
据我市住房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市内近郊四区有购房需求的家庭中,购房面积60平方米以下占31.25%;120平方米以上占4.5%。购房需求中中小户型占主力。到2010年,市内近郊四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较2006年前人均新增4平方米。“十一五”期间,市内近郊四区新增各类住房总量建筑面积135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75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60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500套,25000平方米)。
近郊四区五年新建廉租房500套
此次规划中,保证充足的商品住房供应量,均衡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廉租住房发放租赁补贴为主,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覆盖面。商品住房占建设总量的55.56%,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占建设总量的44.44%。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总量的70%。
近期安排的商品房建设用地主要安排在城关,七里河,西固区一、二类地段。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要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级差效应,近期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主要安排在孙家台、红门子、南出口、五一新村、砂坪村、靖远路、龚家湾、西固桃园小区、安宁刘家堡等地。新增居住用地主要安排在雁滩、迎门滩、崔家大滩等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