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8日,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在市政府召开。省长助理、市长张津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继德出席了会议。张津梁指出,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城中村改造工作的主体任务年内必须完成,61个城中村“无形改造”和“有形改造”的10个试点任务必须按时完成。
据了解,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启动以来,近郊四区、高新区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城中村改造的组织体系基本建立,调查摸底基本完成,总体进展比较平稳。但是,随着城中村改造的进一步深入,土地转性、户籍转性、撤村建居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各区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平衡、不到位的情况。
“今年必须要加强领导,确保年内主体任务必须完成!”听完各个部门对于目前城中村改造的汇报后,张津梁斩钉截铁地说。他指出,对于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应该把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结合起来,近郊各区的有关领导人应该做到因村制宜,在贯彻政策时要具有灵活性,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能一刀切。
张津梁明确提出,在今年仅剩的50天时间里,各个部门不仅要加快步伐确保实现今年的目标,更要为来年的工作埋好伏笔、做好计划,本月20日前,要实地了解各村改造的进展情况,对于进展缓慢的要点名批评。同时,城中村改造工作要作为单项考核,结果计入各区、各职能部门的年终目标考核。明年城中村改造将完成各项无形改造全部到位,社会保障、就业问题要基本完成,改造建设任务大部分完成三大任务。
针对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进展情况,吴继德指出,各区要理清存量资产的基本情况,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土地问题,要进一步摸底调查,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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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模式解决问题
针对城中村改造目前面临的问题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进行了汇总,并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对策建议:
首先是土地转性问题。根据市上城中村改造方案,城中村土地将全部转为国有土地,但是采用何种模式实现土地转性,还需进一步明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借鉴西安、郑州等城市的做法,在城中村农民成建制转为城市居民后,建议将村行政管辖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以政府公告形式一次性转为国有土地。土地转性后,土地的合法使用人、土地用途不变。
第二是户籍转性问题。针对“农转非”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阻力,建议对城中村村民户籍采取整体转性方式进行。
第三是撤村建居问题。城中村撤村建居可采取逐步过渡的形式,原村委会撤销后,以原村为单位,直接组建社区居委会,承担原村委会的工作职能,居委会干部由原村委会干部担任。等“有形改造”完成后,再对现有居委会进行整合。
第四是“有形改造”问题。对市、区、街、村在城中村改造中承担的职责进一步予以明确,各区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改造资金问题。
第五是违法建设问题。违法建设屡禁不止,主要是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因而有必要出台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
此外,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还对工作中出现的社会保障、行政审批、费用落实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