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七里河区法院开庭审理
为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七里河区检察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起以杨某某等6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在七里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是兰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经查,被告人杨某某等6名被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他人许可,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14万余元。其行为致使众多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传播并面临受侵害的风险,严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扰乱公民个人信息的正常收集、使用、流通秩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庭审中,七里河区检察院刑事诉讼公诉人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分别宣读了起诉书,并就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七里河区检察院认为,6名被告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且6名被告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诉请法院判令6名被告在省级媒体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杨某某等6名被告均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对其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案将择期宣判。
个人信息保护目前属于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七里河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修复受损的公共利益,切实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犯罪,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筑牢检察防线。
通讯员:郭俊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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