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兰州新闻网

首页| 兰州| 新闻| 政务| 房产| 旅游| 汽车| 教育| 财经| 健康| 公益| 女性| 商业| 企业| 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 全媒体矩阵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兰州新闻> 正文

配套建设停车位 挪作他用可举报

2022-09-01 08:35:54 智能朗读:

为持续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全面整治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乱象,兰州交警提示,对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停车位使用性质行为,将配套建设的停车位挪作他用的可进行举报。

举报类型: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停车位使用性质,违规将公共建筑物或居民住宅楼配建的地下停车场(库)改建为物流仓库、储物间、超市的。

违规挤占配建的地下停车场(库)空间,将停车场(库)部分区域改建为洗车店、购物商店、快递转运站点等情形。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服务中心:0931—8720114,工作日9-12时,14-18时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号窗口”:0931-5167097,工作日9-12时,14-18时

网络举报:兰州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支队长信箱或通过微博@兰州公安交警进行举报。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来源: 兰州日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