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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2022-07-09 09:17:40 智能朗读:

在7月8日召开的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兰州市疾控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王宇红表示,本次疫情阳性感染者是在重点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两例确诊病人存在一定的流行病学关联,传染源头正在全力追溯,基因测序工作正在进行。

在此,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注意以下事项:

1.当前是尽快排查、切断传播链的关键时期,要对初步排查出的风险区域和场所实施临时管控,待风险排除后再根据研判结果予以解除管控,这将给公众带来一定的不便,恳请大家谅解支持,并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请市民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近期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旅行或出差;进入小区、各类公共场所时,要坚持小兰帮办扫码登记方可入内,配合做好科学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查验核酸、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要按照疫情防控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3.车站、卡口等交通枢纽,宾馆、酒店、民宿等单位要重点加强人员排查,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查验核酸证明及行程码等防控措施。

4.各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要加强人员管理,掌握员工动态,做好健康教育及健康监测,发现风险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5.与发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小兰帮办提示风险人员、风险地区来兰返兰人员,以及接到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为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请立即主动向疾控中心、社区、单位报告,并配合完成相应调查。要根据防控要求,配合落实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6.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人员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不得自行购药、服药,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网约车等,应当立即报告社区,配合相应管控措施。希望市民朋友能够理解这些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积极配合联防联控工作,齐心协力早日阻断疫情传播。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小东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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