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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示拟命名的第三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八个一”示范点及历届复查结果

2022-06-28 08:30:22 智能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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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文明办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八个一”示范点推荐评选工作以来,全市各村镇立足本地区实际,积极发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把“八个一”示范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涌现出来一批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影响广泛的先进集体。

根据《关于申报推荐兰州市第三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八个一”示范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全市开展2020-2021年度市级文明村镇、第三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八个一”示范点验收及历届市级文明村镇、“八个一”示范点复查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自愿申报、县区推荐、资格审核、考核测评,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程序,经市文明办主任办公会议审定,产生了兰州市第三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八个一”示范点名单,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拟命名名单及往届复查结果名单一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向兰州市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4日(共7天)。

受理部门:兰州市文明办农村科  联系电话:8732238

电子邮箱:lzswmbnck@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68号(名城广场4号楼兰州市文明办)

邮编:730030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魏婷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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