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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22-05-09 08:48:03 智能朗读:

5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规划》分阶段目标分别为近期(2025年)、中期(2030年)和远期(2035年)。规划明确,2025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5%以上,2030年全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9.0%以上,2035年全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0%以上,大气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规划》明确,巩固现有一氧化碳(CO)和二氧化硫(SO_2)防治成果;以臭氧污染防控为主,推动臭氧和PM2.5浓度双降,科学协同减排臭氧和PM2.5的共同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有效防控臭氧季节性高污染;多手段防治颗粒物(PM10、PM2.5)污染,逐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明确政府、企业、公众环境责任,强化“治旧控新”,强调“源头严防、过程严控、后果严惩”的全过程治污减排模式;推进重点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升绿色发展水平,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升级道路;以大气环境敏感区为核心,全面防控重要污染源排放。

此外,根据不同阶段以及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的进展和达标需要,加强区域协同联动,突出重点污染物、重点行业控制、重点区域治理,对关键排放环节集中力量优先治理,确定主要治理工程项目,保障方案实施的可操作性,统一管控要求,形成治污合力。

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区域为兰州市5个行政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和下辖3个县(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的城区、兰州新区,总面积13100平方千米。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近期目标(2025年)

到2025年,全市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降低,可吸入颗粒物(PM10)达标(年均浓度控制在70μg/m^3),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1μg/m^3,二氧化氮(NO_2)年均浓度控制在40μg/m^3,全市臭氧浓度升高趋势进一步得到遏制,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5%以上。

中期目标(2030年)

到2030年,规划区内生性中度以上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市空气质量得到全面改善,二氧化氮达标(年均浓度控制在38μg/m^3),季节性臭氧高浓度污染得到控制(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控制在120μg/m^3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与细颗粒物(PM2.5)浓度逐年改善(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65μg/m3和28μg/m^3以内),六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碳排放实现达峰,全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9.0%以上。

远期目标(2035年)

到2035年,全面消除内生性污染天气,绿色低碳生活理念深入人心,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届时,兰州市城区空气质量将持续改善,全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0%以上,大气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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