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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社保中心发出通告 有发热、咳嗽等体征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社保大厅

2021-08-10 08:39:55 智能朗读:

8月9日,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兰州市社保中心发出通告,有发热、咳嗽等体征异常或感冒症状者,不得进入社保大厅。

加强兰州市社保服务大厅人员流动管理,所有进入大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有发热、咳嗽等体征异常或感冒症状者,不得进入大厅。继续推行网上办、预约办,通过网络渠道申报和办理业务,扩大不见面审批服务范围。具体可选择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兰州市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掌上12333”APP、钉钉“兰州社保通”、支付宝APP等查询具体事项的办事指南,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进行网上申报办理。

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请尽量提前预约。前往市社保中心办理业务时,应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入大厅,办理业务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业务办理完毕立即离开,不要逗留。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并随时提醒办事群众规范遵守各项防疫要求,窗口配备必要的消杀物资。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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