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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移动信号灯引发短暂拥堵 交警提示:交安设施具备法律效力任何个人以及单位都不能擅自移动

2021-07-28 08:31:51 智能朗读:

监控截图

近日,中午天气炎热高峰时段,正在大润发十字执勤的雁滩交警突然发现,原本通畅的车流突然发生了拥堵,拥堵车辆直接堵住了十字交汇处。带班民警韩毅立刻安排组员进行疏导,同时查找造成拥堵的原因。

顺着拥堵的车流由西向东走到图书市场,发现摆放在斑马线处的移动红绿灯歪斜着。仔细一看,信号灯管控红绿灯的方向改变了,原本是车辆通行时间与行人通行时间的比例发生了变化导致了拥堵。通过调查,有群众反映是图书市场送货的3名妇女同志擅自挪动了信号灯。

监控视频显示,3名妇女推着一辆装满图书的推车欲从斑马线通过,发现移动信号灯挡住了她们的去路,于是,3人合力将信号灯挪开,手推车通过后又将信号灯摆放回原位,但在摆放时旋转了方向。通过走访,民警宋明带领辅警姜彦彤找到了3名当事人。据卢某自述,因为天气太热了,为了躲避太阳,就没有到前方掉头处去绕行,而是选择从斑马线通过。但斑马线中间的隔离护栏太窄手推车过不去,才擅自挪动了移动式信号灯。都怪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做出了这个后悔的行为。

民警韩毅介绍,设置临时信号灯,能有效保障斑马线区域行人快速通行保障车辆的交通顺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交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终,3名当事人接受了批评教育,认识到自己错误。因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对其采取了写深刻检讨书的处罚。

雁滩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道路上行驶时,发现有交警设置的类似于锥形桶、移动标志牌、移动信号灯等交通设施,切记不要擅自搬离或者挪移。“这些交安设施都具备法律效力,任何个人以及单位都不能擅自移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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