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部门联合开展新冠疫苗质量安全专项督查
6月7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保障疫苗质量,该局联合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开展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已对全市8家疾控机构、19家接种点进行了督查。
为保障疫苗安全,我市要求相关单位在疫苗储运、接种过程中,必须第一时间上传疫苗出入库、在途温度、接种、毁损处置等相关信息,确保疫苗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同时疾控机构冷库、冷藏车须经过有资质单位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配备双路电路和自动监测设施。接种点新冠病毒疫苗双人管理,冷藏专柜加锁存放,配置断电应急措施,保证疫苗储运安全和温度可控。
此外,对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破损、包装无法识别等问题疫苗,设置警示标志,隔离存放防止污染,并登记造册,按规定要求上交疾控部门。急救药品应当符合药品储藏要求,严格落实定期巡查和养护管理制度,保证疫苗接种点急救药品安全有效。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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