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将逐步统一用电户抄表结算周期实现购售电同期
10月27日,记者从国网兰州供电公司了解到,自2020年10月起,全市将逐步开展购售电同期售电侧调整工作,分批次将电力用户抄表结算周期同步调整至月末最后一天24时,实现购售电结算周期与日历月完全一致,以适应今后市场化交易组织及运行有关要求。
据悉,此举旨在加快适应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及市场运行模式的新变化,满足发供用电市场化交易结算的新要求,以及时化解发、用电侧结算不同期对电力市场化交易改革的不利影响。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万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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