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海关与省市场监管局签署协议 建立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交流协作机制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蒋凌)11月26日,记者从兰州海关获悉,日前,该关与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关于建立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体系交流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共同提升甘肃省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管理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将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领域按照信息开放共享、共治协作的原则,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收集整理各自监管领域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深入推进开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良好局面;双方将通过组织座谈交流、现场调研、业务研讨、专家论证等形式组织有关部门对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进行联合研判,明确风险监管重点、确定风险信息应对措施;双方将各自监管领域发现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及处置情况及时向对方反馈,并听取对方意见建议。
据了解,兰州海关与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领域一直互通互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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