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推动“乡检县诊、以县带乡”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人社厅、市场局、医保局近日联合印发《甘肃省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实施意见》,提出2022年年底前,三级医院50%的出院患者、二级医院70%的出院患者要按照临床路径管理;加快医疗联合体内检查结果互认,推动“乡检县诊、以县带乡”。2021年6月底前,紧密型医联体内要实现检查资料共享和结果互认。
《意见》明确,要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范围等从事诊疗活动,加强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严格实行备案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规范性的监管;将明确和细化的各病种诊疗规范、用药指南、临床路径等,通过电子病历、知识库、智能审核等多种方式,以电子化形式嵌入医务人员工作站,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医疗机构要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分配制度,严禁设置可能诱导过度检查和过度医疗的指标并将其与医务人员收入挂钩。
《意见》要求,推动辖区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着力推动省、市、县3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乡、村5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强县级影像、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区域医学中心建设,为区域内医疗机构提供检查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和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牵头医院要推进医疗联合体内信息互联互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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