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兰州日报社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兰州日报社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兰州日报社成立于1980年,属市委直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办《兰州日报》、《兰州晚报》、《都市天地报》、《中学生导报》、《新世纪小学生报》以及兰州新闻网和新媒体中心。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9]80号文件精神,自2010年起,兰州日报社机关、《兰州日报》编辑部、兰州新闻网的在编人员工资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兰州日报社部门职责包括:
1、负责传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2、负责主办报纸的出版、相关印刷、相关发行、广告;
3、负责新闻研究、新闻培训、新闻业务交流;
4、负责各项新闻采访与报道工作;
5、承担市委市政府的宣传任务,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兰州日报社机构设置:
兰州日报社内设党委(行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编委办公室、技术保障处、印务中心、物业中心、发行中心、保卫处、日报编辑部、晚报编辑部、日报广告中心、晚报广告中心等处室及下属单位。
2.兰州日报社人员情况:兰州日报社共有人员编制370人,其中:全额拨款人员编制230人,经费自理人员编制140人。2018年末全额拨款实有在职人员206人,其中:事业人员166名,工勤人员40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按照部门决算公开要求,共有8张表格,分别是: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272.45万元,支出总计11,272.45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107.36万元,增长22.99%;支出增加2,107.36万元,增长22.99%。2018年决算收入支出较上年同期变动的原因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670.2万元,减幅为16.89%;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777.56万元,增幅为53.44%。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272.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1,272.45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27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7.83万元,占29.26%;项目支出7,974.62万元,占70.74% 。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27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7.36万元,增幅22.9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670.2万元,减幅为16.89%;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777.56万元,增幅为53.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00.22万元,增幅43.19%。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27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7.36万元,增长22.9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670.2万元,减幅为16.89%;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777.56万元,增幅为53.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00.22万元,增长43.1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员增资人员经费增加77.36万元、伙食费增加9.08万元、奖励金增加148.7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80.65万元、生育保险费增加4.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费101.11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费111.16万元,减少退休人员经费1109.54万元、取暖费76.86万元、抚恤金16.55万元;项目支出年中追加安排办报补贴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2700万元、经建处年中追加安排兰州日报印务中心废气废水污染处理改造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300万元,基建补贴项目增加50万元,贷款贴息项目因还贷利息下降比上年同期减少81.24万元、减少人才专版宣传费1.2万元、减少创建文明城市宣传费190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及相关宣传事务(款)10,815.78万元,占 95.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33.8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工资142.84万元、伙食费233.56万元、绩效工资9.18万元、取暖费14.6万元、奖励金1164.05万元、抚恤金7.78万元,办报补贴项目2700万元、兰州日报印务中心废气废水污染处理改造项目300万元、人才专版宣传费6万元,减少福利费56.73万元、退休公用经费11.1万元、贷款贴息项目76.38万元;
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发生培训费用;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4.70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是生育保险费增加0.6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2.28万元,占1.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8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费增加7.39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费增加58.4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 239.70万元,占2.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12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增加99.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97.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297.83万元,较上年增加少670.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工资增加152万元、伙食费增加233.56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99.12万元、取暖费增加14.61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04.47万元、津贴补贴112.24万元、伙食补助233.56万元、绩效工资519.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费101.11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费111.17万元、生育保险费4.7万元、住房公积金239.7万元、奖励金1164.05万元、抚恤金7.78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了“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三公”经费发生。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月0.00万元,主要是用于2018年度人员境外工作期间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额执行,不超预算支出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车辆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额执行,不超预算支出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车辆购置费用发生。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日常运行维护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了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发生。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前来洽谈交流工作人员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加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了接待费用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公务接待费用发生。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机关运行经费发生。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7968.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的99.92%。共组织对办报补贴、赠报补贴等5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8.62万元。共组织发行中心、日晚报编辑部等6个下属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8.62万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1、办报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背景:《兰州日报》是党报,《兰州晚报》是市委机关报,《兰州日报》和《兰州晚报》 是兰州市委、市政府指导全市工作的重要思想舆论工具,发挥着树立正确舆论方向、教育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作用。《兰州日报》、《兰州晚报》长期补贴发行,定价与成本严重倒挂,属于亏损发行,严重影响报社正常经营运转。
项目实施内容:《兰州日报》、《兰州晚报》发行量共12.8万份(其中日报3.6万份,晚报9.2万份),3.6万份×180元/份=648万元;《兰州晚报》补贴:9.2万份×180元/份=1656万元。两报办报补贴共2304万元。财政每年实际补贴2300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办报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00万元,执行数为2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兰州日报》作为党报,对党的新闻宣传事业起着重要作用,该项目保证了《兰州日报》的版面质量与数量,发挥了党报的重要宣传作用,发挥了兰州市委、市政府指导全市工作的重要思想舆论工具作用,起到树立正确舆论方向、教育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作用。未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
2、赠报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背景:《兰州日报》是党报,《兰州晚报》是市委机关报,《兰州日报》和《兰州晚报》 是兰州市委、市政府指导全市工作的重要思想舆论工具,发挥着树立正确舆论方向、教育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作用。但两报发行覆盖面较不够广泛,严重影响宣传兰州,引领导向的主流媒体的效果和作用。为了让省市领导干部更好的了解兰州市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和发生的变化,进一步加强省市州的沟通交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实现两报的在省级机关单位和全省市(州)有效覆盖 。
项目实施内容: 对窗口单位和省级机关和其他市州党政领导赠送《兰州日报》和《兰州晚报》,其中:赠送《兰州日报》合计10157份;赠送《兰州晚报》合计10003份。2019年内完成计划赠报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办报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执行数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对窗口单位和省级机关和其他市州党政领导赠送《兰州日报》和《兰州晚报》,在经济效益方面,可提高报纸发行量,吸引更多的广告客户,增加广告收入;在社会效益方面增强报纸的社会影响度,提升报纸宣传力度;对报社的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未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
3、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背景:兰州日报社报业大厦基建项目向兰州银行贷款8000万元,报业大厦工程项目主要解决兰州日报社办公场地不足及新印报设备入驻问题。项目完工后,兰州日报社因受纸媒行业经济整体下滑影响,资金不足,偿还贷款本息存在困难。
项目实施内容:2018年兰州报业大厦项目贷款4800万元,年利率5.47728%,6300×5.47728%×1/12+4800×5.47728%11/12=268.62万元,全年利息总额268.62万元,按季度核拨。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办报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8.62万元,执行数为268.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解决了兰州日报社资金周转不足,为兰州日报社的长足发展奠定了基础,对党的新闻宣传事业起到了促进作用,该项目保证了兰州日报社资金运转及可持续性发展。未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
4、基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背景:兰州日报社报业大厦基建项目向兰州银行贷款8000万元,报业大厦工程项目主要解决兰州日报社办公场地不足及新印报设备入驻问题。项目完工后,兰州日报社因受纸媒行业经济整体下滑影响,资金不足,偿还贷款存在困难。
项目实施内容:市财政为报社向兰州银行的基建贷款提供补贴,从2016开始,市财政给予6000万元的补贴,每年1500万元,分四年核拨,2018年为第三年。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办报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执行数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解决兰州日报社办公场地不足问题,项目完工后,报社职工办公条件得到改善,职工满意度提高。解决了新印报机在报社旧址无法安置的问题,报纸的印刷质量明显提升,以往因印力不足造成的出报迟的现象也得到改善,报纸订户满意度提高;报业大厦的建成提升了党报形象,社会关注度提高,报纸的宣传效果加强,促进了党的新闻宣传事业发展,社会公众满意度提高。未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
5、新媒体、兰州日报与ZAKER平台合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背景:按照中央及省市委有关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相关要求,报社于2015年5月成立新媒体中心,全力推出APP客户端、微信、微博矩阵等全媒体格局。目前,已累积投入800余万元。《兰州日报》积极“借船出海”,与国内新闻资讯推送类的互联网巨头ZAKER合作,借助成熟平台,为对外宣传兰州又拓展出新模式。但是,新媒体仍处在扩大影响、吸粉互动的起步阶段,为全面完成媒体融合的目标任务,势必仍需资金投入。
项目实施内容:技术维护更新、服务器租赁、全媒体集群中网站、APP、微信、微博矩阵、视频中心等平台与粉丝互动等项目;与“今日头条”、ZAKER等一线平台合作,每月举行专题策划活动宣传兰州等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办报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兰州日报社新媒体、兰州日报与ZAKER平台合作项目可将报社各报网有机结合,为报社多元化发展创造条件,可为报社在新的媒体竞争下取得竞争能力创造条件,保证报社长远可持续性发展。未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及相关宣传事务(款):反映本部门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 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表1: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2:兰州日报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评分表
表一:办报补贴项目自评价评分表
表二:赠报补贴项目自评价评分表
表三:贷款贴息项目自评价评分表
表四:基建项目自评价评分表
表五:新媒体、兰州日报与ZAKER平台合作项目自评价评分表
版权声明:
凡文章来源为"兰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兰州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兰州新闻网",并保留"兰州新闻网"的电头。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