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人社局为民讨薪助维权
3月18日,皋兰县人社局成功处理一起县纪委交办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1名因家人住院急需用钱的农民工讨回工资2540元。
原来,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26日,郭先生在皋兰石洞镇某工地务工,郭先生10月、11月工资已足额支付,但12月工资未结算。为此,郭先生多次通过电话反映其工资问题,但受疫情影响,双方不能到现场核算工资,皋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无法立即立案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最是小事显担当。皋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通过电话方式,多次与劳务公司负责人、班组长及郭先生沟通,进行工资核算,最终确认了郭先生剩余工资为2540元,于3月18日支付给郭先生。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程珊珊 特约记者 王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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