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公安森林派出所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雀鹰”
1月4日下午5时许,皋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
当日下午,皋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皋兰县忠和镇万福城项目指挥部路边碰到一只受伤的野生鸟类,需要救助。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仔细辨别,确认该野生鸟类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经过初步观察,这只雀鹰腿部、翅膀有伤,无法站立。民警在做了简单保护措施后,将其送往兰州市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救治。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伊晓明 通讯员 张瑞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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