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救助雕鸮
近日,皋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爱心群众马先生的求助电话,称有一只像猫头鹰的野生动物在飞行中碰到电线受伤,掉落在皋兰县忠和镇忠和村一施工工地上。
接警后,皋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初步观察,受伤的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雕鸮(亦称雕枭),虽未发现明显的外伤,但状态较差,不能站立。民警在做了简单保护措施后,将其送往兰州市野生动物救助站救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的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由其采取救护措施。
皋兰公安温馨提示: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要注意保护野生动物,如有发现受伤或非法捕猎和贩卖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如擅自饲养或者食用、贩卖、猎杀国家保护动物,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 通讯员 张瑞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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