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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白宫书记”关门受审
原告3律师因无理由被搜身愤而退庭

作者: 稿件来源: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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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新华社、人民网消息 19日,备受关注的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涉嫌报复陷害及受贿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张治安曾修建豪华办公楼被坊间称为“白宫书记”。因张治安涉嫌报复陷害受贿案备受关注,现场有中央、省市等十几家媒体赶到,接上级指示,除芜湖法院和检察院及部分人员可以到庭,媒体记者一概不得进入法庭旁听。芜湖中院大厅门外有多名法警维持秩序。

    上午10时左右,作为原告代理人的三名北京籍律师走出厅外,他们告诉记者,因为法庭对他们随身携带的电脑、手机等进行了无理由的搜查,因为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他们愤怒地退出了庭审。律师表示,将向有关部门反应上述情况。原告李国福的女婿更是告诉记者,他遭受到了三名法警的人身攻击,是被强行赶出来的,他还打了110电话求助,闻讯后民警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因为仍在庭审,无法核实情况。

    据原告李国福的女婿描述,庭审开始,没有穿囚服、身着黑色夹克衫的张治安看上去满面红光、精神焕发出现在法庭,身着印有看守所字样黄马甲的汪成随后也上庭受审。在上午审理过程一共发生了三次因双方要求法律回避庭审出现暂时休庭的情况。第一次休庭是被告人张治安不同意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其回避;第二次休庭是原告代理人要求法庭合议庭部分组成人员回避;第三次休庭是被告人张治安要求公诉机关芜湖市检察院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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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宫书记”报复致死举报人

    检察机关认为,2007年8月,时任中共阜阳市颍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张治安收到一封关于其受贿、卖官、违法乱纪的举报信后,判定举报人是李国福,遂产生报复李国福的念头。李国福系原阜阳市泉北贸易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发展局局长兼安曙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其后,张治安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李国福及其亲属实施报复陷害;被告人汪成身为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明知张治安要报复陷害举报人,仍与张治安共谋,滥用检察权,违法办案,二人的共同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导致举报人李国福自杀死亡。张治安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汪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本案开庭前,张治安数次更换辩护人。开庭前夕,张治安委托的辩护人函告法庭解除与张治安的委托辩护关系,不再担任张治安辩护人,法庭依法为张治安另行指定了辩护人。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将根据案件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择日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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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必如此“神秘”?

    安徽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案19日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芜湖市中院在未给出合理说明情况下,变相不公开审理此案,拒绝公众旁听和媒体采访。这一做法,使广泛关注的“白宫书记”案陡增了几分神秘。

    被告人张治安曾修建豪华办公楼而被称为“白宫书记”。 因举报人李国富多次举报张治安经济问题,遭到张治安报复陷害,后在监狱医院内非正常死亡。此外,张治安还涉嫌受贿350多万元。

    19日上午8时许,距开庭还有一个小时左右,已经不断有老百姓来到法院门口等候,诸多中央及地方媒体记者也早早守在了法院门外。但出人意料的是,芜湖市中院以法庭容纳人数有限为由,拒绝任何媒体进入庭审现场旁听。即使记者持通行证进入了法庭,但被认出身份后,又被强制带出法庭。

    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对这起广泛关注的案件审判,芜湖市中院特意选择了仅能容纳六七十人的中等法庭,却把能容纳一两百人的大法庭闲置不用。

    其实,变相不公开审理腐败官员并非芜湖市中院在此案中的独创。此前,2008年9月开庭审理的安徽省淮南市原市委书记陈世礼腐败案也曾拒绝公众和媒体记者旁听。其他地方类似“关起门”审理官员腐败案的做法也是屡现报端。

    公正的、透明的案件从来不应该畏惧公众的监督,审判公开原则的实行,也恰恰能够帮助人民法院客观全面地查明案情和处理案件。但是,类似“白宫书记”案的神秘审理,不管其中有怎样的“原因”,但它终究侵犯了公众应该享有的知情权,也违反了法院案件审理的原则。如此,人们如何去敬畏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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