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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 “0成本”就能赚钱 一定不是好事

2023-09-15 07:40:58 智能朗读:

近日,红古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电信诈骗案件,3名被告人诱骗未成年人出售银行卡。法官表示,案件审理中被告人虽认罪认罚,但由于存在引诱未成年人犯罪的事实,法庭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从严打击。

今年2月,被告人孙某某、伍某某、周某某先后从湖北省枣阳市窜至青海省海东市、甘肃省兰州市等地进行团伙作案,逐渐形成以被告人孙某某为首的洗钱团伙。2月19日至3月2日,被告人孙某某、伍某某、周某某在红古区海石湾镇收购邓某某(系未成年人)名下3张银行卡及赵某某(系未成年人)名下一张银行卡,3名被告人通过转账、取现等方式洗转不法资金。经审计,邓某某名下3张涉案银行卡单项进账累计12.61万元,其中1万元转入赵某某名下银行卡。警方从邓某某名下涉案银行卡核查出电信诈骗类刑事案件4起,涉案金额共计7万余元。

法官表示,本案的不同之处在于,向上述3名被告人出售银行卡的邓某某、赵某某均为未成年人,都系在校学生。法官提醒广大未成年人一定要擦亮眼睛,分辨是非,对“0成本”就能赚钱的好事果断说“不”,增强反诈意识,遇事第一时间告诉家长、老师,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责任编辑:王旭伟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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