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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法院—— 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 法官扣划保险强制执行

2022-09-07 08:47:00 智能朗读:

申请执行人徐某某与被执行人马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永登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生效后,马某某并未按约定履行,徐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马某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并到被执行人经常居住地寻找,被执行人都拒绝履行义务。

此后,执行法官又多次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通过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在两家保险公司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伤害险,执行法官遂向被执行人投保的保险公司送达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保险公司所投保单的现金价值,两家保险公司协助办理了强制退保手续,并将所投保单的现金价值打入法院账户。

此案执行标的数额较大,投保的现金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经该院向申请执行人释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现该院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裁定终结此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法官说法

人民法院已将保险产品纳入执行查控系统,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将依法强制退保,并提取被执行人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强制执行。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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