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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不缺位 社区矫正提质效 安宁区检察院派驻十里店街道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2022-04-21 07:55:17 智能朗读: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促进矫正质量提升,安宁区检察院派驻十里店街道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拓宽监督渠道、强化部门协调,增强纵向和横向监督管理力度,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档升级。

针对以往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信息沟通不畅、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执行不及时、社区服刑人员存在脱管漏管虚管风险等问题,十里店街道检察室与司法所沟通联系,从社区矫正及监督工作实际出发,采用“三清、两谈、一走访”工作模式,对辖区2个司法所43名社矫人员进行了全面监督。

据了解,“三清”对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日常表现清、对社区矫正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矫正情况清。检察室依托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监管平台,查阅社区矫正档案资料,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定期报到、学习劳动、思想汇报、请销假、变更居住地等方面的情况。

“两谈”是与司法所定期座谈,与社区矫正人员谈心谈话。检察室与两司法所定期召开座谈会,对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沟通交流,提出可行性建议,提醒辖区司法所一定要规范入矫程序,严格落实《甘肃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杜绝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况。同时与入矫时间较长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全面掌握思想动态,引导其充分认识社区矫正的重要性,树立生活信心,服从司法所的教育矫治,最大限度地降低“再犯罪”概率。

“一走访”是深入社区矫正人员家庭,了解其生活工作情况,并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综合研判,调整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方案。检察干警以进家门、见家人和唠家常的形式,全面了解社矫人员近期的工作、生活、家庭情况,对其身体健康、精神面貌、思想状态、是否存在困难进行全面的询问了解。同时,要求家属配合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鼓励其勇于面对现实、重塑信心、用希望来面对生活和工作,倡导社区矫正人员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守法意识。

安宁区检察院派驻十里店街道检察室将继续坚持日常监督与动态走访相结合,聚焦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等重点问题,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将“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贯穿执行监督全过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司法行政机关制定实际有效的矫治计划和措施,因人制宜开展监管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再犯罪”比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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