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城关区检察院与城关区市场监管局签署协议
日前,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与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协作办法》会签仪式。
《协作办法》明确,联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必须遵循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相结合、恪守检察权与行政权的边界、个案办理与溯源治理相统一原则;在化解工作中可采用多种方式方法,即组织听证、开展调查核实、提出化解方案、促成和解、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提出监督意见等;在化解过程中,检察机关若发现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制发检察建议,从源头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共同推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对于《协作办法》的实施,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联动协作的重要意义,协同一致为城关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以求极致的态度,围绕“联动性”开展具体化解工作。双方在发挥法律监督和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方面,要以“我管”促“都管”,切实以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开展工作,共同发现问题,治理监管漏洞,化解行政争议;要加强落实,以《协作办法》促进工作,在实践中完善机制,着力聚焦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共同促进辖区市场繁荣。两部门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逐步细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将行政检察工作端口前移,使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共同推动形成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矛盾与纠纷高效化解新局面。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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