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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对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展开集中检查 做到所有“四类”药品流向可追

2022-03-11 08:54:06 智能朗读:

检查药品销售实名登记情况

3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展开集中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药店疫情防控措施到位,药品存储、销售各环节能够按照要求进行。”市市场监管局药品流通监管科副科长董珉说。

药品安全质量有保障

“请主动扫码,配合测量体温后进店。”3月10日上午,位于西关十字的德生堂药店外,前来买药的市民需经过扫码测温后方能进入药店。经过测温登记,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药品质量、疫情防控、药品储存、药品销售等进行了检查。

“通过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结合疫情防控,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单体药店检查达到了全覆盖,对疫苗委托配送企业、特殊药品等纳入重点监管的高风险品种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了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的要求。”董珉说。

此外,市市场监管局以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为抓手,结合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执业药师“挂证”、特殊药品管理、打击假劣药品、药品网络销售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严把药品网络销售安全关

在把好药品质量关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持续做好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发热及红黄码顾客信息登记上报、线下“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上传、营业场所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和实时报送工作,做到所有‘四类’药品流向可追。”董珉说。

针对近年来网络销售药品的特点,该局通过开展约谈、政策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向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传达专项整治行动相关要求。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 文/图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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