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兰州新闻网

首页| 兰州| 新闻| 政务| 房产| 旅游| 汽车| 教育| 财经| 健康| 公益| 女性| 商业| 企业| 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 全媒体矩阵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正文

永登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2021-12-31 07:45:01 智能朗读:

12月28日,永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10月22日,王某存醉酒后在永登县民乐乡某村委会疫情防控核酸采集现场扰乱群众采集核酸秩序,现场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阻时,王某存不听劝阻,强行撕下该工作人员口罩,并用膝盖顶撞对方身体。现场工作人员报警后,民、辅警四人至现场对王某存进行询问时,王某存再次用脚踢现场执法辅警彭某。民警徐某、辅警王某对王某存进行约束管制过程中,王某存又脚踢民警徐某,经鉴定,受伤民、辅警伤情均构成轻微伤。王某存经公安机关传唤后自动投案,到案后认罪认罚,后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永登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存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存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来源: 兰州晚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