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区法院—— 金发亮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12月2日,西固区法院对金发亮等12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公开宣判。这是扫黑除恶斗争转入常态化以来西固法院公开宣判的第二批涉恶犯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金发亮等人自2019年逐步认识后,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在西固区为非作恶、公然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威胁校园安全,破坏社会治安,逐步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犯罪团伙。该团伙自2021年以来,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抢劫等犯罪行为各一起,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恶势力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
在具体量刑上,合议庭坚持依法严惩的方针,对纠集者加大惩处力度;对其他成员,根据在共同犯罪中的罪责、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以及是否具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从宽处罚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对涉案的未成年人,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金发亮一案中的恶势力成员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恶势力团伙中五名未成年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十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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