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 温暖人心 7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举行
8月10日,兰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会同兰州新区检察院,对7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
此次集中发放的司法救助金涉及兰州市检察院与兰州新区检察院今年办理的比较典型的数件司法救助案件。有帮助受害人子女免遭辍学,顺利完成学业的;有受害人因犯罪侵害致身体残疾,需要终身就医治疗的;也有受害人家属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困难的。
申请人王某某是兰州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受害人家属,其丈夫被害后,家庭失去主要生活来源,在校读书的2名子女面临辍学,申请人打工获取的1900元微薄收入勉强维持生活,其家庭极度困难。
申请人韩某某、孙某某、李某某是兰州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受害人及家属,该案被告人于2020年12月3日被判处死刑,但由于加害人及其家属无能力执行法院判赔的80余万元,被害人韩某某、孙某某因严重烧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且因身体大面积烧伤需终身就医治疗,被害人朱某某病逝后,其妻子李某某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这3个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申请人邵某某也是兰州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妻子,其丈夫被伤害致死后,家庭失去主要生活来源,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邵某某仅凭政府低保维持生活并赡养被害人父母、抚养两个孩子。该案虽经法院强制执行,但因被告无能力执行法院判赔,申请人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故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经兰州市检察院审核,以上5人符合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经兰州市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予以司法救助,救助总金额达80.2万元。检察机关通过司法救助,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人民群众感受到来自司法机关的民生关怀,此次集中向7位申请人(含兰州新区检察院2名申请人)集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真正做到“解民忧、暖民心”,践行检察为民的初心使命,体现检察机关的关怀和温暖。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版权声明:
凡文章来源为"兰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兰州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兰州新闻网",并保留"兰州新闻网"的电头。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