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款 永登县法院打击电信诈骗 给受害人退还钱款
“太感谢你们了,想不到被诈骗的钱还能找回来。”8月9日,一名电信诈骗案受害人收到永登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的微信转账后,向法院工作员不停道谢。
原来,此前永登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王某路、王某全、孙某、李某四人起诉至永登县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起,被告人王某路、王某全二人开始预谋,盗取他人QQ号并冒充他人QQ好友实施诈骗。二人通过非法渠道获取诈骗剧本,从网上购买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并大量购进青海地区手机卡,开通数据流量用于登录QQ,有针对性地选择盗取青海地区学生的QQ,冒充熟人以“朋友家人生病住院”急需用钱等理由实施诈骗。另外两名被告人孙某、李某在其提供的收款码被王某路、王某全用于收取网络诈骗所得的情况下,还提供自己或他人的收款码,以此收取好处费。本案受害人有10人。法院审理后以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不等刑罚。
被告人孙某家属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后,法院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被害人退还钱款,因被害人在外地工作,法官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钱款退还。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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