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法院多措并举保障民生
民生系民心,是党执政之本,是人民幸福之基,是社会和谐之源,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红古区法院各部门多措并举保障民生。
今年3月案件申请执行人黄英虎等12位农名工向红古区法院申请执被执行人沈阳中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李国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66138元,经主办法官朱存胜认真审查后,第一时间作出执行方案,并安排执行工作人员对这两名被执行人和其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控,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沈阳中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名下的存款两万余元。后经多方查找,5月10日将案件被执行人李国军于晚上八时在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北区农贸市场拘传至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告诫下,被执行人李国军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并积极主动筹措欠款,于次日凌晨一点多支付案件款5388元。该院查明案件被执行人李国军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致使案件陷入僵局,经执行法官朱存胜再次认真分析案件后,于5月19日向案外人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案外人甘肃七建受理后一直未向黄英虎等12位申请执行人支付劳务工资,后经朱法官多次打电话协调沟通,并两次到兰州现场和案外人甘肃七建的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了协调。甘肃七建于6月29日将剩余案件款四万余元汇入案件被执行人沈阳中豪公司账户, 该院第一时间将该笔款项予以扣划,并于6月30日向黄英虎等12位申请执行人予以发放,该案至此全部履行完毕。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大力推进,进一步促进了法院工作。走近群众身边,了解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让司法案件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人民的权益,增强人民的福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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