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务送上门 便民司法暖人心 皋兰法院多措并举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
6月23日,皋兰县法院商事审判团队干警前往黑石镇石青村、大横村,为出行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了上门发还案款和调解服务。
在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经主办法官多次组织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如约将赔偿款项汇入了皋兰法院案款专户。但原告住所较远,交通不便,家中还有年迈的母亲需要照顾,无法亲自到法院办理案款领取手续。主办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与原告取得联系,将发还案款手续送至当事人家中,为该案履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原告某银行与被告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张某常年在山中放羊,电话经常没有信号,在多次尝试送达无果后,主办法官前往张某所在村进行走访,基本确定其所在地后,沿途询问打听,最终找到了正在放羊的张某,向其送达了此案应诉材料并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事前征求原告的调解意见,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在审判工作日益繁忙的情况下,皋兰法院始终坚持多措并举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节约司法资源,通过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让当事人少跑路,为各方当事人搭起沟通桥梁,用耐心化解纠纷,力争达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律人”的良好社会效果。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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