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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践行“少捕慎诉” “甘肃样本”全国推广

2021-06-25 08:49:32 智能朗读:

6月24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近3年来践行“少捕慎诉”司法理念,依法审慎履行批捕权公诉权相关情况。

数据显示,2018年至今,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捕50912人,批准逮捕36364人,不批捕14393人,受理审查起诉103717人,起诉77567人,不诉18434人,刑事案件不捕率、不诉率合理上升,我省的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甘肃样本”向全国推广。

据介绍,办理涉民企案件中,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出台涉民企案件“慎捕慎诉”实施细则,明确涉企刑事案件11类不捕、5类不诉情形,3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不捕1551人、不诉1479人,对34名无羁押必要的企业负责人监督变更强制措施。办理涉农案件中,对罪行轻微的贫困犯罪嫌疑人坚持“少捕慎诉”,3年来,共依法不捕6092人,不诉9482人。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制定下发《附条件不起诉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涉罪未成年人尽可能不捕、不诉或附条件不起诉,3年来,共不捕970人、不诉1132人。办理涉疫案件中,在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故意传播病毒等违法犯罪的同时,对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捕不诉,2020年以来,共批捕92人,起诉122人,不捕19人,不诉19人,同步审查109件。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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