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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公安局抓获5名侵财类犯罪嫌疑人

2020-10-16 14:45:34 智能朗读:

【本报讯】 近期,永登县公安局紧密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全面落实破案打击、治安防控、重点整治各项工作措施,主动进攻、连续奋战,破获了一批侵财类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2020年8月18日,接群众黄某报案称:其位于永登县城关镇胜利街的手机店内一部苹果手机被盗,价值约一万元人民币。接报后,永登县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对现场提取指纹和视频监控人像进行比对分析,确定家住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兰新村的马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不懈努力,9月28日,办案民警在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一酒吧内将马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0年9月28日,永登县坪城乡歇地沟村民袁某报案称:其拴在山坡上的两匹马被盗,价值约三万元。经缜密调查,在定西市安定区骡马市场发现被盗马匹踪迹。10月8日,该局民警再次接到一起骡马被盗案件。经过深入分析研判,作案车辆认定同一,民警连夜赶往康乐,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于10月9日在广河县三甲集镇小屲沟村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经讯问,马某对其连续3次驾车窜入永登辖区,盗窃马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9月28日,群众孙某报案称:其位于永登县坪城乡坪城街某肉食部抽屉内放置的一万多元现金被盗。接报后,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及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录像,确认靳某(未成年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日上午,在兰州市城关区将嫌疑人靳某及其同伙杨某、张某抓获,现场查获用赃款购买的智能手机3部以及挥霍后剩余的现金200余元。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杨某、张某对教唆靳某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靳某(未成年人)被给予训诫,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 特约记者 范国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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