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吊销驾驶证还敢酒后开车上路
兰州晚报讯10月25日,醉驾被吊销驾驶证马上满5年的康某因为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拘留。无视交通法律的他,终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当日上午,龚家湾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专项行动,执勤人员在国道212线西果园镇设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当检查康某所驾驶的小型货车时,车窗里飘出了酒气,康某也表示自己前夜与朋友聚会时喝了约半斤白酒,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5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调查,康某的驾驶证早在2016年就因醉驾被吊销。“以前,我的车一直是别人在帮我开,今早他让我把车开下来(从鲁家沟到西果园镇),我当时没有多想就开车下来了,结果刚走到西果园镇就被交警查下了。”问及酒驾的危害性以及自己的心理想法,康某表示是自己的安全意识不够才造成今天的后果。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康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2000元,15日以下拘留。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王晓刚
版权声明:
凡文章来源为"兰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兰州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兰州新闻网",并保留"兰州新闻网"的电头。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