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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固区检察院办理一起认罪认罚从宽案件 被告人送来“公正执法、热心为民”锦旗

2019-10-18 00:00:00 智能朗读: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依法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了较好的一个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法院采纳了西固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决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李某专门送来“公正执法、热心为民”锦旗对检察官依法公正办案表示谢意。

    西固区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起公诉的李某交通肇事案后,经审查案卷,办案人发现李某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良好,案发后一周内即向被害人赔偿了70万元,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且李某自己委托了辩护律师,经办案人评估,本案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也具备适用此制度的条件,故办案人向李某释法说理,详细地向李某及其辩护律师解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提出量刑建议,就定罪量刑等方面听取了李某辩护律师的意见,李某当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发现李某是带父母去刘家峡游玩回来的路上因疲劳驾驶而出的车祸,从李某处了解到其父母因为此事心理负担很重,无法释怀,父母年事已高,还因为此事天天在家以泪洗面,他希望办案人能够帮助他劝劝自己的父母。于是办案人专门对李某父母进行耐心开导,向他们讲述了办案流程,及李某交通肇事案的性质,也劝解他们放下过去,坚强面对,凡事向前看,减轻李某父母的心理负担。

    最终此案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院采纳了西固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李某深感检察官对其的帮助,不光是案件办理中向他讲解相关制度,使他得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还帮助他劝解自己的父母,使其父母也能从这件事中走出来,为表示感谢,李某还专门送来锦旗,以表谢意。这也是办案社会效果良好的体现,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带来的积极效果。

来源: 兰州新闻网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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