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庄缘红投资管理中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入起诉阶段 兰州警方督促投资受损群众尽快报案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伊晓明特约记者李玉秀)10月13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该局经侦部门发布公告,称北京庄缘红投资管理中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目前已进入起诉阶段,督促在此案中投资受损的兰州地区受害人尽快报案,以便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
2016年3月10日,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北京庄缘红投资管理中心兰州办事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安全立案侦查,先后对该公司4名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对相关账户进行了冻结,目前案件已进入起诉阶段。为了维护兰州地区投资受损群众的合法权益,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督促尚未报案的兰州地区投资受损群众携带自已的身份证复印件、打款账户信息、出入金记录、合同复印件等的报案材料,在11月10日以前到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报案,逾期将不再接受报案。
办案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64号金盾大厦9001房间,联系电话:0931—5167464,联系人:米警官 13399319303、马警官1339931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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